“海角七號”景點地圖

October 7th, 2008 by kev Leave a reply »

10/28補充:

看到有些網友套用地圖後, size 太大造成, 無法完整顯示. 所以在這裡做一小段解說. 下面這是原始碼, 裡面有maph=355&mapw=560, 還有width=560 height=355, 這就是地圖顯示大小的控制, maph=355 跟 height=355都是高度, 要更改地圖高度就改這兩個數值, 最好是兩個都要一樣. mapw=560 跟 width=560就是寬度, 同樣的修改數值後可以改變地圖顯示的寬度. 最好也是使用同樣數值.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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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七號拍攝場景共23個. 地圖引用HTML碼. 歡迎引用, 或是下載KMZ檔到自己電腦上用Google Earth看.
下面這個是地圖的iframe html碼, 可以直接複製後貼在你的部落格文章中 (要記得選擇html模式) 適用的部落格有:Blogger、樂多、yam天空、Pixnet、 Xuite、新浪):

 <iframe src=”http://www.wikigps.com/tracklog/outmap.php?track_id=kevin1223379614&maph=355&mapw=560” marginheight=0 marginwidth=0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 width=560 height=355></iframe>

下列是javascript語法, 適用在無名小站等不支援iframe的部落格:

?View Code JAVA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document.write(unescape("%3Ciframe%20src%3D%22http%3A//www.wikigps.com/tracklog/outmap.php%3Ftrack_id%3Dkevin1223379614%26maph%3D355%26mapw%3D560%22%20marginheight%3D0%20marginwidth%3D0%20frameborder%3D0%20scrolling%3Dno%20width%3D560%20height%3D355%3E%3C/iframe%3E"));
//--></script>

另外大家去恆春玩的時候, 可以拍些好看的照片參加比賽喔!

[海角七號景點特蒐攝影比賽]簡章

一、目  的:
創下國片票房奇蹟的電影『海角七號』帶動國片熱潮,也帶動恆春半島觀光一片生機。故事發生的地點全是在台灣國境最南端的恆春,把恆春古城、美麗沙灘、月琴古調、漁港風情及墾丁全攬入鏡,特舉辦「海角七號景點特蒐攝影比賽」,期透過攝影畫面的詮釋,與大眾分享恆春動人的景緻,把恆春的海、的風、的砂,的秋天,的愛情,的想念,的星光燦爛,充分展現恆春自然人文景觀的活力與魅力。

二、主辦單位:
恆春鎮公所、恆春數位機會中心

三、參賽資格:
凡喜愛攝影之民眾皆可參加
四、攝影主題:
以「海角七號拍攝地點」為拍攝主題,把恆春古城、美麗沙灘、月琴古調、漁港風情的墾丁令人感動的人事景物,為恆春留下最美麗的記憶。
五、拍攝期間:
於97年1月1日起至收件截止日拍攝之作品皆可
六、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一律須沖洗出5 x7吋彩色或黑白照片,每人參賽作品限3張以內,不得連作及格放,不得後製作人工加色、框線、電腦合成或裝裱,違者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11月30日(星期日)止,親送或郵寄至收件單位,封面請註明「海角七號景點特蒐攝影比賽」(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須於截止日下午五點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八、收件單位:
恆春鎮圖書館(恆春數位機會中心):946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3號TEL:(08)8896088、8892380
九、參賽規則:
(一)參加作品背面應黏貼附件「海角七號景點特蒐攝影比賽』報名表」(請至活動網站hppt:// tw.myblog.yahoo.com/889-6088/下載),並詳填各項資料,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及應為拍攝期間內拍攝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不得有冒用、造假、抄襲、拷貝行為,如經人檢舉並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獎項不另遞補),並追回原獎項;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郵遞寄送作品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包裝妥當,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遺失或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五)得獎作品須交付原作品底片或數位檔以供審核,無法繳交者,將取消得獎資格,其獎項不另遞補。
(六) 得獎作品、原作品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之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 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如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刊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之權利。
(七)第三名(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九)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參賽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十、評審作業: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二)參賽者應尊重評審結果,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十一、獎勵辦法:
(一)第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第2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第3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乙紙。
(四)佳作10名:各得新台幣1000元禮券及獎狀乙紙。
十二、公布得獎與頒獎時間:
(一)得獎名單預定97年12月25日(四)前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tw.myblog.yahoo.com/889-6088/,得獎者及頒獎事宜主辦單位將統一以專函通知,未獲獎者不另通知。
(二)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須於指定時間內繳交原作品底片或數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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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1. 鞋子 says:

    請問一下..

    我匯出這些POI資料
    要怎麼加到我的機子裡阿
    難道是要一筆筆打進去喔…

    我是用Garmin 2610

    麻煩各位大大教我使用拉
    我爬文都沒有教學

  2. kev says:

    下載POI Loader
    即可把CSV轉換到Garmin機器上

    http://www.garmin.com.tw/products/POILoader/download.html
    注意事項:
    此軟體目前僅適用於GPSmap 60CSx (TWN)、 nuvi 300/350(TWN)、 nuvi 310/360(TWN)、 StreetPilot C320(TWN)、 iQue M3、Quest 2、StreetPilot 2720、StreetPilot C320、StreetPilot C330、StreetPilot C340、StreetPilot i2、StreetPilot i3。

  3. Kai-shao says:

    台中市惟一的點錯了

    小島友子與老師約好私奔,上船的碼頭,日本人引揚(日語,戰後遺返)的碼頭,位置在台中後火車站,舊台中酒廠

    詳見我寫的: http://blog.kaishao.idv.tw/?p=2243

    在這個Google Map網址正中心點

    http://maps.google.com/?ie=UTF8&ll=24.132192,120.681668&spn=0.000646,0.000896&t=h&z=20

  4. kev says:

    已修正, 非常謝謝. :)

  5. 小新 says:

    好東西
    支持

  6. 宜蘭民宿 says:

    很棒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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